1、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
1.1根据《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标准规定,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空腔厚度应≥19mm(通常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腔体厚度为19A、23A;按玻璃面积分为:≦3㎡=19A,≦5㎡=23A);另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的室内及室外面的两侧玻璃厚度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之规定。
1.2面积大于3㎡小于4㎡的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的两侧玻璃厚度应≧8mm,空腔厚度宜应为23A空腔层。
1.3面积大于4㎡小于5㎡的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两侧玻璃厚度应≧10mm,空腔厚度应≧27A空腔层。
1.4所有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均应采用“百叶单帘”制作工艺,禁止使用故障率高且影响美观的双帘制作工艺。
1.5面积大于5.0㎡的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的两侧玻璃厚度应≧12mm,为防止卡片空腔为23A、27A的光伏电控“电动百叶单帘”制作工艺。
1.6根据《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标准,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应全部采用钢化安全玻璃,并宜使用GB/T18915.2规定的“在线“Low-e玻璃或“先镀膜后钢化”工艺的可钢化Low-e单片玻璃;严禁使用易氧化、易划伤的”先钢化后镀膜”的小磁控Low-e玻璃。外门窗使用的防火玻璃应采用不小于6mm的“高硼硅”单片防火玻璃或采用不小于6mm“高应力”单片防火玻璃,不能使用“注胶复合”防火玻璃。
2、装有传动系统的边框材料:
2.1根据《铝合金门窗》GB/T8478-2020、《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2020最新标准之规定,外门窗用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制品的中空空腔内装有传动机构的”间隔框”(暖边框)均应采用具有耐候性的非金属断热材料复合型构造,并应应采用上、左、右侧三边框结构,不能使用金属或铝合金边框替代。
2.2根据江苏省《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32/4418-2022和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中的3.3.12第3条及相关标准之规定外门窗用手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均应符合《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规定:手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的中空腔内装有传动机构的间隔框均应采用具有耐候性的非金属断热材料的复合型构造,并应采用三边框形式。当内置遮阳中空玻璃采用三玻两腔构造时,遮阳帘应设置于室外侧空腔内。
注:现市场上三玻两腔外空腔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能符合前述标准且无故障率的工程成功项目仅有赛迪乐和可瑞爱特两家,暂未发现第三家可同时满足上述技术要求的企业,建议谨慎选择。可考虑百叶放置于内空腔、外空腔两种三玻两腔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分别报价,再进行选择。
3、永磁铁及外强磁操控器:
3.1根据《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2020规定,手动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应采用耐高温不低于80℃钕铁硼磁铁;且磁块的规格应不小于14*14mm,且厚度不低于5mm,另单个操控手柄的磁块数量应不少于3个,并应采用具有断热性能的暖边框体进行隔离热传导,确保磁铁不发生热消磁而出现批量脱磁现象。
3.2鉴于美观度和防止外操控强磁手柄受长期吸附而变形,手动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的外操控手柄应采用弧拱形结构设计,严禁采用平直面手柄。
4、分子筛:
根据《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规定,百叶中空玻璃腔体内,应采用只吸收水分的3A分子筛作为专用辅料,不能使用4A、13X分子筛或化学干燥剂。
5、惰性气体:
5.1鉴于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在冬季可能会出现内吸卡片现象,≧1平方以上的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腔体内的氩气浓度不得低于60%,≥2.5㎡宜采用23A空腔层,≥6㎡宜采用27A空腔层。弄虚作假则购方有权无偿退货。
5.2鉴于内置遮阳中空玻璃腔体内的Lowe膜层会受水气及空气影响而发生损坏及氧化变色,以及满足超低能耗及相关地方标准节能需求,严禁使用内外气体相通的气压平衡管制作工艺。
6、传动组件及升降手柄行程:
为降低百叶中空玻璃产品的故障率和客诉率,根据《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JG/T255-2020标准,机械耐久性之规定,内置百叶中空玻璃腔体内的传动系统应全部采用“单帘”制作工艺和具有高强度、高耐磨性的精密传动组件。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的升降滑轮组传动结构不能使用皮带与齿轴及“悬臂式卷棒”组合方式的传动结构。升降手柄的最大行程不能超过玻璃总高度的二分之一,耐久操作次数应不低于6万次。另严禁使用”双百叶帘”制作工艺。
7、密封胶工艺及要求:
7.1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应采用丁基胶、聚硫胶双道密封工艺
7.2根据《中空玻璃》11944-2012及最新标准规定,为防止百叶中空玻璃漏气、进水、露点不达标等,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制品应采用高密度及水、气密性好的聚硫胶和丁基胶(柯梅林(德国)、芬奇(意大利))双道胶密封工艺。且一道丁基胶密封宽度应≥5mm、二道聚硫胶胶深应大于7mm;严禁使用质地松软的硅酮密封胶。如玻璃幕墙采用半隐、全隐幕墙框等,则应采用抗紫外线的硅酮结构胶,且胶深应大于10mm以上。
8、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下单标准及尺寸及外手柄滑道与玻璃边缘间距的具体尺寸要求:
8.1根据《铝合金门窗》GB/T8478-2020和《建筑用塑料门窗》以及相关国家标准玻璃入槽深度应≥15mm之规定;
8.2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铝制滑道之外延距玻璃边缘(除延长边)左右距边尺寸应≥16mm+0.5mm(适用于断桥及普通铝合金门窗);
8.3铝制滑道之外延距玻璃边缘(除延长边)左右距边尺寸应≥20mm+0.5mm(适用于塑料门窗留有压皮条约4~5mm的空隙);
8.4个别系统窗因需要侧面挤压安装皮条,应采用滑道置于操作手柄内侧,手柄外侧距玻璃边缘左右距边应大于等于20mm+0.5mm;
8.5滑道上下距边则应统一边距为≥23mm为宜。
9、包装:
9.1鉴于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产品在运输、工程现场存放以及工程现场安装中产生划伤和损坏,内置百叶玻璃出厂前必须附有不可拆卸的永久性操作手柄及采用手柄贴进行保护,以及玻璃表面应贴附不含胶粘成分的静电保护膜,膜层厚度应不低于0.05mm。
9.2根据《中空玻璃》和《内置遮阳百叶玻璃制品》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产品必须采用玻璃单片双面覆膜和整体木箱包装方式及放于干燥高处或室内仓储。不得裸装、裸运、淋水、泡水、露天存放,否则出现的密封胶损坏、玻璃损坏、漏气、进水等现象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10、质量管控:
10.1鉴于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安装在建筑楼盘项目上,使用寿命≧25年、合格率应≧99.99%,10年内应避免产生客诉、群诉的发生,手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在出厂前应装有“不可拆卸”的永久性磁控手柄及铝制滑道,滑道与窗框或幕墙框的压线之间的间隙应采用与压线同色的硅酮密封胶进行有效固定和密封,防止滑道在日后频繁使用中发生变形和脱落,便于我方和业主方随时抽检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禁止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供货厂家采用工程现场后安装手柄和滑道以及施工方在安装门窗或幕墙的入框过程中挤压内置百叶中空玻璃滑道导致变形等情况的发生。
10.2鉴于内置百叶中空玻璃产品质量需具有可追诉性、合法性;内置百叶玻璃制造企业应确保向我司供应的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系其原厂“独立生产制作完成”并印有永久性厂标。严禁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生产企业对外授权或半成品对外销售合片贴牌生产等违约行为,一经发现则做无偿退货处理。
10.3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制造企业应在招标文件和确定品牌之后,向开发商提供高于或与上述全部技术标准完全一致的产品进行封样,并承诺后续所供产品如不满足上述要求,供方同意无条件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10.4内置遮阳百叶中空玻璃的选用通常为”甲指乙供“合作模式,为明确违约责任,施工中标单位与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生产企业在签订供货合同中应体现与我司招标文件品牌一致的内置百叶玻璃企业及注明上述技术标准要求,合同附件应交由我司备案。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之规定,本司招标文件指定的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品牌企业,需提供与本企业名称、商标及与产品合格证名称一致的《3C强制认证证书》,对供应单位“子母、关联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之间的转借、混用、授权转让资质和3C认证、异地生产的材料我司均不认可,一经发现,做无偿退货处理并取消供货资格。
11、验收及报验资料要求: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之相关规定,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在签订供货合同前,应向开发商和购方提供与所供产品结构完全一致的产品“专利证书”,避免发生侵权纠纷。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商标法》《甲方招标要求》之规定及售后可追诉性之要求;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生产制造企业在供货时应向和开发商和购方分别提供等数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合格证需标有明显、真实、且与招标文件企业名称相一致的公司名称,品牌、3C认证标识,执行标准,生产地址,发货数量,简要使用说明等文字信息,对与甲方指定的品牌和名称不一致的《产品合格证》出现了“子母及关联公司名称混用“或第三方公司名称等,一经发现做无偿退货处理。
11.3为避免“伪劣产品“引发客诉、群诉及法律纠纷,内置百叶中空玻璃制造企业在品牌入库后及供货合同签订前,需向我司提供与我司指定品牌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的,并具备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生产和经营许可范围的《公司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注册商标证明》与所供产品完全一致的《专利证书》、《9000/14000认证》、《3C强制认证证书》验收所需的《产品推广证》或地方《备案证》、《绿色建材认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合法的报验文件(缺一不可),前述验收文件必须真实,严禁出现”子母、关联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之间相关转借、混淆及伪造前述证件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无偿退货并取消供货资格。
12、为保证工程顺利交付加强合作方的履约能力和监管,内置百叶玻璃制造企业在入库或合作前或供货中,如出现与其他公司发生因合同违约、专利侵权、失信人、经营异常、产品质量或虚假宣传等行政处罚等法律纠纷或公司账户处于被冻结状态,则视为存在履约风险,一经发现将取消供货资格直至纠纷终结,经上级部门同意,方可恢复供货资格。